新聞報導美國政府正考慮對攻擊美國企業機構的中國和俄羅斯個人駭客或駭客集團實施制裁。儘管針對政府機關 (如美國人事管理局) 的駭客攻擊較引人注意,但此次的制裁「並非」針對這類攻擊。
這樣的制裁看起來好像是一大進步,因為過去美國政府從未採取過類似措施來對付駭客。但就許多方面來說,其實也還好。過去美國政府就曾經對其他類型的犯罪組織採取類似行動。例如,2011 年即曾經頒布針對跨國性犯罪集團的行政命令。此外,其他政府機關 (如財政部) 也對一些其他犯罪團體實施過制裁。這些制裁通常都是金融性的,例如查封歹徒在美國境內的資產,或者透過美國金融機構來凍結資產。
美國政府經常利用針對民間個人的制裁來遏止犯罪活動侵害美國人民或企業機構。那麼,這次的制裁到底好還是不好?能不能遏止犯罪集團針對美國企業的網路犯罪?
從大方向來看,針對犯罪份子或犯罪團體的制裁仍是個不錯的想法。在無法透過美國法律硬性管束的情況下,這不失為一種實際的軟性手法。尤其是沒收財產 (包含比特幣(Bitcoin)等等數位貨幣),將是打擊網路犯罪集團一項很有力的手段。此外,也與美國原本打擊組織犯罪和毒品走私的立場一致。
過去,趨勢科技的研究人員已多次和執法單位密切合作,未來仍將盡可能提供協助。只不過,受過訓練的執法人員和資安研究人員在數量上永遠跟不上網路犯罪份子。因此,我們必須摧毀網路犯罪活動賴以生存及獲利的基礎架構和後援機制。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