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犯罪其實並不是新鮮的玩意:它只是用新的工具來進行犯罪。而書本上最古老的犯罪形式之一就是勒索。勒索其實只是種簡單的計算:
- 你會做X。
- 如果你不做X,我會做Y。
對你來說,X是有害或痛苦的事情,而Y則是更加有害或痛苦的事情。而X對我來說是有好處的事情。
勒索並非新的網路犯罪。至少自2000年初就開始存在了,攻擊者會向網站勒索金錢,如果沒有付錢就威脅對網站發動分散式拒斷服務(DDoS)攻擊。
但是在2016年的完整預測中,我們說「2016將會是網路勒索年」。這是什麼意思呢,勒索又不是什麼新事物?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