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對於隱私權的擔憂是一直存在的,而最近的新聞事件將這問題更加的推到眾人面前。
儘管有許多團體(包括了法國和歐盟的監管單位)都加以反對,但在本月早些時候,Google開始實施「新」的隱私權政策。新的隱私權政策讓Google可以整合使用者在所有服務間的資料,這是之前沒有過的。根據Google的說法,這是為了「更加簡單直覺的Google體驗」。
不只是搜尋引擎有隱私權的問題。在二月初,流行的行動軟體Path和Hipster被發現會將使用者的通訊錄上傳到他們的伺服器。後來iOS和Android也都被發現在未經授權時,就會讓應用程式可以存取使用者的照片。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套讓企業在握有我們的資料時,可以遵循以及負責的準則。基本上,當企業能夠存取我們的個人資料,並且將之存放到他們自己的設備來加以處理時,那對隱私的後果就可以想見了。
今年二月,許多廣告網路和龍頭網路公司,像是AOL、Google,微軟和雅虎都同意實行「請勿追蹤」功能:基本上,它會讓網站(還有廣告網路)停止追蹤使用者。這也封鎖了廣告商的某些做法,像是個性化廣告。(我們之前在電子書 –「小心保護線上隱私」中討論過個性化廣告。)
這是根據白宮所提出的「消費者隱私權法案」,這份白皮書包括的各項原則,老實說都是些基本常識:他們讓使用者的線上資料得到和不是放在網路上的資料一樣的保護。從根本上說,美國的做法是先呼籲網路公司和產業界去自願實行這些規範,然後再由監管單位來作強制執行。
這是否意味使用者再也不需擔心自己的隱私問題,而廣告商和網站也不會再濫用他們對使用者所知的一切?可悲的是,當然遠非如此。
請勿追踪宣言並沒有任何東西會被立刻實施。要如何實施請勿追蹤,而且它到底該如何運作,這些問題都還尚未完全清楚。總之,需要一點時間讓請勿追踪變成使用者可以真正去選的功能。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