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小編看到一則新聞說:有人PO 文侮辱店長像中國來的大嬸,而被提告,事實上法國一名電話客服男子在臉書上罵「爛老闆」法國男遭判公然侮辱罪,雖然男子強調是因為前一天有同事自殺,他才會做出這種貼文。不過,法院仍指出「該言論超出合理批評範圍」,判定他觸犯「公然侮辱罪」。該男子被判罰款500歐元(約1萬9千元台幣) 。最近的案例是臉書辱客家人高中生挨告 ,如果遇到道歉不能平復的事,像這樣道歉無效!新竹客家人控告高三女 就要傷腦筋了。
越來越多人會在網路上處理各種個人事務(像是網路購物和使用網路銀行)。你一定會想知道,到底有多少你的資訊可以在網路上被看到(包含你現在或未來的老闆;包含你打官司時對方的律師)。網際網路跟我們的日常生活已經結合的如此緊密,網路犯罪份子也會用更新、更有創意的方式來打破我們在網路上的隱私。
一切都跟廣告有關
因為網際網路用途的大量增加,也讓網路公司很有興趣去追蹤大家都在網路上做些什麼。好讓這些公司可以據此來行銷產品和服務,多數人也都可以在社群網站、新聞部落格、線上娛樂頻道看到。事實上,網路廣告已經是大多數網站的金錢來源。
在2010年,Google披露了他們96%的收入來自廣告(放在自身網站或使用其廣告業務的網站上)。而社群網路巨頭Facebook的全球廣告收入也預估會在2011年上升104%,來到38億美元。
因為一些廣告服務供應商(像是Google AdSense和Yahoo! Advertising Solutions)都提供客製化廣告的服務,你應該會發現服務供應商和廣告商是可以追踪你的線上活動的。廣告商會想辦法去收集資訊,比方說從你去過的網站和你填寫的線上個人資料中得知。
客製化廣告:仙丹還是毒藥?
大部分網站的廣告需求都是經由第三方廣告網路來管理。線上廣告或是廣告網路是中介廣告商和希望提供廣告的網站所有者間的橋樑,廣告網路使用集中伺服器去提供對的廣告給對的網站訪客,也會在網路上監看著使用者的活動。
廣告網路還可以讓第三方公司透過使用者的網頁瀏覽記錄來觀察他們的線上活動,進而了解他們的喜好。雖然對某些人來說,將使用者與可能引起他們興趣的網路廣告做配對不是什麼問題,但也有些人覺得這是種對隱私的侵犯。對多數賣家來說是很方便跟有用,但對於他們所監看的人來說卻是在侵犯隱私。
要在瀏覽網頁時保護個人隱私,牢記下面的秘訣:
· 定期刪除Cookie:Cookies存放了網站相關資訊,所以有可能被網路犯罪分子所竊取利用。刪除Cookie有一個缺點,就是每當你再次訪問網站時,都會要求你重新輸入帳號名稱和密碼。
· 使用隱私瀏覽:瀏覽器提供這種特殊模式好讓你的網路活動得以保密,不被窺探。選擇隱私瀏覽會使用新的瀏覽器視窗,並且會在你關閉視窗時刪除所有的歷史記錄和cookie。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視窗還是開著,並不保證可以保持匿名,會讓廣告商仍然可以追踪到你。
· 使用網路廣告促進會(NAI)的選擇退出(Opt-out)工具。這個工具讓你可以選擇退出客製化廣告的目標。身為促進網路廣告自我節制的組織,網路廣告促進會(Network Advertising Initiative,NAI)讓你可以選擇不接受其成員公司的廣告行銷。因此,你可以不再被這些會量身打造廣告,但被你所封鎖的廣告公司所打擾。
社群網站 過分分享的陷阱
當廣告網路需要根據你的網站偏好和使用模式來猜測你會感興趣的內容時,社群媒體已經擁有了所有的資訊,他們只需要你自己不停的提供給他們。感謝社群媒體整合了多個網站,社群網站可以很簡單的找到你的好惡。
也因此,社群媒體「採礦」快速地成為業界的標準做法,尤其是對那些保險和人力資源(HR)公司來說。比方說,他們會監看社群媒體好找到可能的詐騙案子,特別是根據報導,這些詐騙案每年會讓保險業損失大約三千萬美元。
被貼到社群網站的內容,現在也會被拿來在法庭聽證會上作為證據。像是在離婚過程中,會利用上傳到Facebook的照片來證明丈夫的不忠。
在這個案例中美國法官命令1對離婚夫妻互換Facebook密碼,法院下令,申請離婚的夫婦必須向對方提供所有社交網站的密碼,以便於雙方律師能夠登錄尋找指控證據。根據法庭的命令,夫婦雙方都被禁止修改社交網站密碼,也不能刪除任何資訊。另外,他們也被禁止用對方的帳號發佈消息,弄虛作假或抹黑對方。
這是另一個案例,法國一名電話客服男子在臉書上罵「爛老闆」法國男遭判公然侮辱罪,法院裁定他的公然侮辱罪成立。(台灣有這個PO文辱店長像「中國來的大嬸」 挨告)
就職於法國西北部康城Webhelp電話客服中心的職員艾瑞克(Eric Blanchemain),2010年11月在公司工會的臉書上寫著 “Shitty day, shitty job, shitty company, shitty bosses”(很爛的一天、爛天氣、爛工作、爛辦公室、爛老闆。)發文後,他隨即遭到公司停職5天。